□ 王阿曼
“警察同志,我家库房保险柜里的财物被盗了。”近日,高阳县公安局接到郝女士报警,称保险柜里的财物经常无故消失,起初她以为是家人拿取,大概连续发生三次类似情况后,郝女士起了疑心,与家人沟通之后确信财物是被盗了。
接到报警后,高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对现场的勘查,民警发现现场门窗和保险柜的锁均完好无损,没有被破坏的痕迹,库房没有安装视频监控,“嫌疑人如何进入室内的”“嫌疑人是如何打开保险柜的”……带着疑问,民警展开细致勘查。
通过对现场遗留的痕迹进行研判,以及郝女士的辨认,曾在郝女士店里打工的刘某进入了民警的视线。经调查确认后,民警于次日成功将刘某抓获。
刘某交代,他得知雇主郝女士将货款和金饰等贵重物品放在库房的保险柜内,就起了偷盗的念头,他趁郝女士不注意,偷拿了库房和保险柜的备用钥匙,趁深夜溜进库房,用钥匙打开保险柜实施盗窃。
但令民警意外的是,刘某盗窃次数并不是受害人说的三次,而是六次。此外,刘某对郝女士的手包也多次实施盗窃。刘某共计盗窃郝女士现金10余万元,以及价值2万余元的黄金饰品1件和1条香烟。
刘某坦言,第一次盗窃的时候确实很害怕,担心被郝女士及其家人发现,见事情没有败露,就多次实施盗窃。
目前,刘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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