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6月06日
第04版:民生

俩公司达成和解后一方“爽约” 法院刚柔并济执结案件促双赢

本报讯 (李洪斌 汪骥)近日,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案件执结后,企业负责人将一面写有“执行有力解民忧 司法为民暖人心”的锦旗送至路北法院。

2022年,某陶瓷制品公司因拖欠某商贸公司货款导致两家公司产生了诉讼。经路北法院审理判决后,某陶瓷制品公司需向某商贸公司履行给付货款义务。然而,判决生效后,某陶瓷制品公司未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某商贸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依法向某陶瓷制品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如实申报财产并限期履行义务,但某陶瓷制品公司以经营困难为由拖延偿还债务。执行人员在积极查找各类财产线索、全面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后发现,某陶瓷制品公司为某文化发展公司下属企业,并持有某文化发展公司的一笔到期债权。据此,执行人员立即对该笔到期债权进行查封。

之后,执行人员在执行系统中进行关联案件查询时发现,某陶瓷制品公司并无其他未结执行案件。考虑到某陶瓷制品公司为当地国有企业,以往一直信用良好且目前运营一切正常,为优化营商环境,最大限度减少执行对企业的不利影响,经合议庭合议决定,给予某陶瓷制品公司一定的宽限期。随后,执行人员与某商贸公司负责人联系,向其阐述了相关情况,并组织其与某文化发展公司沟通协商。在征得各方同意后,某陶瓷制品公司与某商贸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以到期债权分期偿还债务。

正当案件看似顺利推进时,某陶瓷制品公司在履行一段时间后,再次违背协议,停止履行义务。执行人员果断向某文化发展公司发出《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并多次约谈某陶瓷制品公司负责人,从法律规定到商业信誉,从案件后果到企业长远发展,对其进行释法明理,详尽地释明强制执行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负面影响。

最终,在执行人员的努力下,某陶瓷制品公司负责人认识到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严重后果,主动将剩余款项履行到位。至此,这起一波三折的执行案件终于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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