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6月27日
第01版:一版

两高:依法保障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主选择辩护人权利

新华社北京6月26日电 (记者 冯家顺 刘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6日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保障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选择辩护人权利有关问题的批复,自2025年6月27日起施行。

批复指出,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担任辩护人后,无论该辩护人是否已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又代为委托辩护人的,受委托的辩护人均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依法保障委托辩护人的会见权,确保了解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真实意愿,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主确定辩护人人选提供条件。

批复明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选择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的辩护人为其辩护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依法终止法律援助。这有效衔接落实法律援助法关于法律援助辩护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为前提的规定,既充分尊重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意愿,又保障法律援助资源的合理利用。

河北法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www.hbfzb.com copyright © 2009-2025 河北法治报社 全媒体发展中心
冀ICP备17032488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180003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22号

2025-06-27 1 1 河北法制报 content_87997.html 1 两高:依法保障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主选择辩护人权利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