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9月04日
第07版:平安·基层

枣强警民联手救助受伤苍鹭

□ 毛志鹏

8月25日,在枣强县马屯镇南文口村,一只失去飞行能力的灰白色大鸟疑似受伤,落在村边无法离开,有村民发现后及时报警。

枣强县公安局马屯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发现这只大鸟喙尖带钩,体型较大,日常较为少见,极有可能为国家珍稀保护鸟类。因担忧贸然救援可能造成二次伤害,民警紧急联系了衡水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

经衡水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专业工作人员现场鉴定,这只正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苍鹭。工作人员细致检查后发现,它一侧翅膀有明显撞击伤痕,导致不能正常飞翔。目前,这只苍鹭已被送至救护中心进行专业看护,待伤愈后放归大自然。

枣强公安在此发出倡议:发现需要救助的野生动物,请立即联系当地野生动物保护部门或公安机关,切勿擅自靠近、捕捉、投喂,更不宜自行处置,以免对其造成二次伤害或影响救助效果,让我们共同守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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