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任俊颖)9月17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河北省持续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是移动源保有量、使用量大省,移动源是大气污染物特别是氮氧化物排放的重要来源,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任务艰巨。省生态环境厅始终高度重视移动源污染防治工作,从结构减排、管理减排和应急减排入手,从根本上减少污染物排放。
结构减排方面,省生态环境厅以钢铁等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创A为引领,实施清洁运输改造;大力推进“公转铁、公转水”,推进钢铁、火电、焦炭、煤炭等重点行业大宗货物和产品运输采取“铁路+新能源重型货车”接驳联运、固定场区内新能源重型货车短途倒运等模式,深入开展重型货车新能源替代。推进道路货运车辆结构优化提升,截至2024年底,全省重型货车中国六排放阶段和新能源重型货车占比已近40%;门禁系统显示,全省3200余家重点行业企业和用车大户使用车辆中,新能源占比已达56.7%,燃油(气)车辆中国六排放阶段占比达90%。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新能源化,指导各地修订完善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将机场、港口、铁路货场、物流园区划定在内,禁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鼓励新增和更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和场内车辆使用新能源;修订重点行业清洁运输指标,环保绩效A级和引领性企业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场内运输车辆全部使用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无对应产品的原则上应满足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截至目前,全省编码登记非道路移动机械中新能源已达2.5万台。
管理减排方面,省生态环境厅组织专业机构对6辆轻型车、39辆重型车和10台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新车(机械)环保一致性查验,严格销售环节新生产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达标监管。常态化开展路检路查和入户抽查,率先将“不正常使用污染控制装置”纳入检查重点,严厉打击“三不两改一黑”违法违规车辆,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发现问题车辆8262辆次并督促维修整改。依托排放检验机构监管平台,通过检验视频监控、过程数据自动筛查等技术手段常态化开展远程巡查,采取“省级直查+推送属地自查”相结合方式,每月向各地推送排放检验机构问题线索,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检验行为。截至目前,全省共远程巡查排放检验机构163家、推送问题线索353条,经核查立案处罚13家。制定出台河北省加油站、储油库和油品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三项地方标准,进一步加强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管理。
应急减排方面,省生态环境厅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和日运输量150吨以上的重点用车单位完善门禁系统监控系统建设,按照生态环境部《重点行业移动源监管与核查技术指南(HJ 1321-2023)》要求,规范进出企业车辆数据传输并与生态环境部联网,有效提升非现场监管能力,在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期间实现“最小化管控、最大化减排”效果。我省作为全国唯一省份与生态环境部平台试联试测,截至目前,全省已有与生态环境部联网企业1627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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