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9月26日
第03版:法案

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高速四支队关于新增非现场抓拍设备的公示

为加强高速公路交通秩序管理,有效遏制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降低交通事故发生,高速交警四支队拟在以下地点新增非现场抓拍设备。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1、荣乌高速公路山西方向905km+450m处;

2、涞涞高速公路涞源方向20km+800m处;

3、京昆高速公路北京方向132km+930m处;

4、京昆高速公路石家庄方向125km+600m处;

5、京昆高速公路石家庄方向90km+450m处;

6、京昆高速公路石家庄方向207km下路口匝道;

通行上述地点的车辆如存在“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非紧急情况时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行驶”等违法行为,高速交警将对违法车辆予以抓拍取证并录入违法系统。

以上点位启用时间:2025年9月25日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行车、文明行车。

特此通告

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高速交警四支队

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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