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柳红领
“检察官,我现在在努力工作,能自食其力。快过中秋节了,祝您节日快乐,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的帮助。”近日,18岁的文某给正定县人民检察院未检检察官打来电话,语气里充满感激之情。
谁能想到,一年前,他还是个因多次拉车门盗窃被提请批准逮捕的涉案人员,在正定县人民检察院的精准帮教下,他重回正途。
2024年4月,17岁的文某伙同他人多次在夜间拉拽小区地下车库未锁车辆车门,盗取车内现金、手机等财物,涉案金额共计8400余元。同年6月,公安机关将文某以涉嫌盗窃罪移送正定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承办检察官在阅卷基础上,联合司法社工组成调查小组,对文某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条件等开展全面社会调查。
调查过程中的一个细节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在走访文某家庭时,因文某父亲三个月前在工地受伤行动不便,上楼时不慎摔倒。检察官提醒文某:“快扶一下你爸爸。”然而文某僵在原地,目光躲闪,低声回应:“我不去,反正他也从来不管我。”一旁的母亲无奈解释:“他们父子俩一说话就吵架,根本沟通不了……”
经深入调查,检察官发现文某犯罪原因主要是:家庭疏于管教,亲子关系紧张,父母不能正确引导孩子;文某法律意识淡薄,受不良朋友影响,染上好逸恶劳习气误入歧途。
在案件办理中,检察官清楚地认识到,如果简单地起诉定罪,文某很可能被贴上犯罪标签,人生轨迹将滑向深渊。
鉴于文某系初犯、偶犯,且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态度良好,获得被害人谅解,检察机关依法决定对其适用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为六个月,并定制精准帮教方案。
2024年10月,考验期开始后,检察机关联合专业司法社工迅速介入,制定了“一人一策”的个性化帮教方案,重点围绕个人行为矫治和家庭关系修复两个方面,对文某开展精准帮教。
在个人层面,社工通过定期面谈、心理辅导、志愿活动、职业规划等方式,帮助文某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逐步建立责任意识。同时,安排其参与社区志愿服务,如清理公共区域、为环卫工人送早餐、协助老年人使用智能手机等。这些活动不仅增强了文某的社会归属感,也提升了其情绪管理能力和人际交往技巧。在职业规划方面,检察机关牵头搭建了跨部门合作平台,为文某联系一家电子商城工作。文某学会了手机维修基础技能,也逐渐建立起与同事之间的信任关系。经济上的初步自立,成为其重建自尊的重要一步。
在家庭层面,检察官和社工扮演了“家庭治疗师”的角色,通过家庭教育指导,逐步化解亲子间的沟通障碍。其间,社工以之前文某父亲摔倒这件事为切入点,组织文某与父母开展家庭治疗会议。通过角色扮演、情绪表达训练等方式,父子二人逐渐解开心结。父亲意识到自身教育方式的粗暴,开始尝试以平等姿态与儿子沟通。文某也逐步理解父亲的压力与关爱。在一次亲子活动中,文某主动向父亲道歉,并表示“以后我会好好工作,不再让你担心”。这一刻,标志着冰冻已久的亲子关系开始融化。
一次次家庭教育指导,一场场亲子活动,逐渐融化了父子间的冰山。一次次志愿活动,唤醒了文某内心的社会责任感。一次次法治教育,增强了文某的法治意识。
“由开始的自卑、不自信、对生活的迷茫,情绪极不稳定,到情绪稳定、在人际关系中善于独立处理问题,法律意识提高,亲子关系改善。”帮教报告里,社工组织对文某的表现写下了真切的评语,也进一步让检察官相信文某具备了重新回归社会的能力。
今年4月29日,检察机关召开不公开听证会,听取公安机关、社工组织、法定代理人等多方意见后,最终依法对文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在帮助文某的同时,正定县检察院还针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情况,向相关部门发出提示函,推动形成预防治理合力,并联合社区、乡镇的社工小组,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和预防教育,从源头为更多青少年筑起“防护墙”。
每一个孩子都值得被关爱,每一段青春都不应被轻易定义。在帮教中,检察机关既坚守法律底线,又注入司法温情,助文某重归正途。这,就是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帮教工作的意义所在。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