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要紫阳)“现在能看得见饮水机的‘体检表’,我们接水时安心多了。”近日,邢台市南和区人民检察院干警在对某小区现场制售饮用水设备开展“回头看”时,一名取水的居民说道。
“检察官,我们小区这种现制现售的饮水机看起来脏兮兮的,你看,外壳还生锈了。”“就是,那这饮水机里面的水能干净吗?”“是啊,他们当初说这机器的滤芯定期更换,可这好几个月了也没见人来过。”今年5月,南和区检察院干警在走访调查县域内居民小区现场制售饮用水设备时,接到小区居民相关反映。
检察干警迅速开展走访调查,发现辖区多处居民小区内均有现场制售饮用水设备,但都不同程度存在未按规定时间和频次检测水质、未公示巡查记录和水质检验结果、供水操作人员无健康证等问题,造成居民饮水存在安全隐患,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可能受到侵害。
调查取证后,南和区检察院根据相关规定,向区卫生健康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责任。该局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响应,对相关居民小区现场制售饮用水设备管理情况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核查发现的问题,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7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同时,该局加强日常监督,增加抽检频次;加强普法宣传,提高经营者守法意识和消费者维权意识;畅通投诉渠道,探索长效机制,保障居民饮水安全。
前不久,区卫生健康局回复整改完成后,南和区检察院开展现场制售饮用水设备“回头看”工作跟进监督,确认工作人员按期检测水质、饮用水卫生状况良好、巡查记录和水质检验结果张贴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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