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后,10月14日,开展“增殖放流”活动,修复因非法捕捞受损的生态环境。衡水中院相关负责人参加了此次活动。
此次活动共向衡水湖投放鲤鱼等鱼苗共计258斤,有助于衡水湖的水体净化以及水质改善,实现“以鱼净水”“以鱼养水”,对维护衡水湖水生态平衡具有重要价值。公诉机关对放流活动全程监督。下一步,衡水两级法院将坚持依法打击与生态修复齐头并进,同时深入开展普法宣传,为衡水湖生态环境保护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孟翔 王爱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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