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刘杨虹云) “法官,我发现温某了,他最近在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卖锅炉。我还发现了他张贴的宣传单。肯定是他,你们快来!”近日,三河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收到了一条被执行人线索,核实情况后立即奔赴当地,并在当地法院协助下对被执行人实施异地司法拘留,用实际行动击碎被执行人“异地躲债”的侥幸心理。
原告杨某与被告温某产生借款合同纠纷,杨某将温某起诉至三河法院。经审理,该院判决温某偿还杨某借款18万元并支付利息。2023年,杨某因温某拒不履行义务向三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法院的调解下,温某当场履行5万元,且与杨某达成和解,余款分两期付清。此后,温某未履行和解协议中的还款义务,杨某也始终无法与温某取得联系,无奈之下杨某再次向三河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后杨某了解到温某已经在上次和解后搬到了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生活,遂于今年5月25日向三河法院提交了司法拘留申请书。
接到这条重要线索后,三河法院执行干警果断行动,立即与崆峒法院执行局取得联系。崆峒法院派出两名法警和一辆警车协助开展执行工作。两地法院制定周密方案后,迅速锁定温某位置并将其拘传至崆峒法院。
面对执行干警,坐在拘传室的温某仍以没有固定工作、收入微薄、无力还款等借口推诿拖延。鉴于温某的态度、案件立案以来的还款情况和其逃匿至外地躲避执行的行为,两地法院决定按照既定方案对温某采取15日司法拘留措施。当天傍晚,在崆峒法院的沟通协助下,三河法院执行干警顺利将温某送拘至崆峒区拘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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