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我大队新增违法抓拍设备具体设置的道路名称、点位及具体的采集违法行为等事项公告如下:
序号路段测速点位方向限速值(km/h)1G4京港澳高速319公里900米北京方向 1.小型汽车:120
2.摩托车:80
3.其他车辆:100
上述设备将于2025年11月1日起正式启用,望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行车,严格按照交通标志谨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共同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高速交警一支队高邑大队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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