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05日
第03版:专版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债权催收公告

根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与原债权人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营业管理部签署的《资产转让合同》,以及借款人、担保人与原债权人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营业管理部签署的下列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原债权人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营业管理部对借款人和担保人所享有的债权由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承继并享有。请债务人、担保人或其承继人立即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履行还款义务或承担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序号借款人名称本金金额(元)担保人名称6河北省东方艺术促进会326,028.00-7中国华阳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5,433,116.10-8石家庄市郊区环南友谊商店5,900.00河北省粘接技术协会环南精细化工厂9潮州市庵埠镇城市信用合作社71,228.90-合计 375,243,843.20

序号借款人名称本金金额(元)担保人名称1河北国信资产运营有限公司365,000,000.00-2石家庄市志亿商贸有限公司450,000.00-3石家庄市桥东食品厂125,000.004河北银海毛纺厂3,424,570.20河北省外事贸易服务公司5石家庄市汉邦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408,000.00-

前述债务已全部逾期,债务人已构成违约,请立即履行还款义务或承担担保责任。

注:清单中仅列式了截至2025年10月29日的本金余额,至实际还款之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将依合同约定及国家规定收取利息、罚息、违约金等。特此公告。

联系人:曲女士 联系电话:0311-89863311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红军大街27号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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