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2日
第06版:法苑聚焦

79万余元货款已结清,为何还要对簿公堂

“法院+行业协会”联动 圆满化解“怄气纠纷”

□ 王丽娟

“货款都还清了,我就是咽不下这口气!”“我都全款付了,还要额外给钱,没这道理!”近日,一起因79万余元货款引发的纠纷,即便核心欠款已结清,双方仍争执不下。最终,定州市人民法院李亲顾法庭法官赵立辉联合定州市五金网业协会搭建调解桥梁,促成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使这场“怄气之争”以3000元损失的约定圆满落幕。

事情要从一份铁丝买卖合同说起。原告向被告供应铁丝后,被告陆续支付了部分货款,但截至起诉时,仍有79万余元货款迟迟未付。多次催讨无果后,原告一纸诉状将被告诉至法院,不仅要求被告支付剩余货款,还主张了资金占用损失及诉讼、保全费用,并申请了财产保全措施,防止被告转移财产。

受理案件后,赵立辉当即联系双方了解情况。或许是感受到了法律的威慑力,被告在收到诉状后主动将79万余元货款全额支付给了原告。本以为欠款结清,案件就能顺利了结,没想到新的矛盾又冒了出来——对于原告主张的资金占用损失及诉讼费用,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原告认为,被告拖欠货款多时,给自己造成了实际的资金周转压力,资金占用损失及诉讼费用理应全额支付。被告则觉得,自己已经一次性还清了货款,原告已无明显经济损失,再额外要钱“不合理”。由于双方态度坚决,丝毫不让步,调解陷入僵局,案件只能依法开庭审理。

考虑到该案涉及五金网业行业,协会对行业经营惯例、交易规则更为熟悉,且在业内具有一定公信力,赵立辉提出将巡回法庭设置于定州市五金网业协会,借助行业力量助力纠纷化解。

庭审结束后,赵立辉复盘案件细节,发现双方的核心争议(79万余元货款)已经解决,剩余的分歧仅在于利息、诉讼费及保全费的承担,本质上是“怄气”导致的情绪对立。为彻底化解矛盾,赵立辉特邀五金网业协会会长介入调解,结合行业交易习惯,分别与双方沟通疏导。

赵立辉先是单独与原告沟通,倾听其诉求的同时,耐心分析案件法律规定:资金占用损失虽有法律依据,但被告已主动还清大额货款,主观恶意较小,过度坚持反而会增加双方时间成本;随后又与被告释法明理,说明拖欠货款确实给原告造成了一定损失,适当补偿既是法律公平的体现,也是化解矛盾的诚意。

在承办法官和协会会长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终于放下对立情绪,理性看待争议。最终,原告同意作出让步,被告也愿意当庭支付相应的经济损失,并承担部分诉讼费和保全费。当被告将3000元补偿款交付给原告时,双方握手言和,这场持续多日的纠纷画上句号。

定州法院李亲顾法庭深化“司法+行业”联动调解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专业优势与桥梁作用,精准化解涉企经营纠纷,以高效司法服务护航中小企业发展,为优化营商环境注入了司法暖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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