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王絮冬
“太感谢了,以为要折腾好几天呢,没想到不用来回跑就能拿到电子卷宗光盘,检察院真是解了律师的难题!”12月10日,承德市律师李某在承德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拿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三坪垦区人民检察院管辖案件的电子卷宗后,惊喜地握着工作人员的手说道。这一暖心场景,是承德县检察院案管部门“以人民为中心”优化服务、以“三个管理”强化监督的生动写照。
窗口服务“零距离”
释法说理宽民心
“我的案子你们办得怎么样了,什么时候能把打我的人诉到法院?”近日,一名中年男子满脸怒气地走进承德县检察院案件管理部,声音里满是焦急。正在窗口值班的工作人员见状,立刻起身递上一杯热水:“大哥您先坐,有话慢慢说。现在是法治社会,打了人肯定都得受到制裁。打您的叫啥名?我这就帮您查看案件情况。”
经了解,工作人员得知该男子是一起故意伤害案的被害人。通过系统查询,很快检索到了该故意伤害案件,仔细查看进展后,工作人员耐心向男子解释道:“目前打您的人已经被我院批准逮捕,现在属于捕后侦查阶段。因为报捕的案子公安侦查时间比较短,一些证据可能没有收集到位,在捕后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就可以全面收集、固定证据,一般情况两个月内公安会再向我们移送审查起诉,我们会在一个月内办结,如果承办人认为需要补充证据的,可能会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这个期限也是法律规定的。证据确实充分了,就到法院审判阶段了。您放心,您的案子正在办理过程中,后期您可以来我们这里或者从12309平台查询案件进展。”
听着条理清晰的解答,男子的情绪逐渐平复了下来:“之前一直没弄明白流程,心里总揣着事儿。现在听你这么一说,我总算是放心了。”临走前,他特意又回头说了句“谢谢”。
承德县检察院案管部门不仅精准解答当事人关于案件进程、诉讼期限的疑问,更主动靠前化解矛盾——遇到情绪激动的群众,先安抚再释法;碰到对流程不了解的,还会用通俗语言掰开揉碎讲清楚,让每一位来办事的群众都能带着疑问来、揣着安心走。
异地阅卷“不用跑”
协同服务解难题
“以前代理外地案件,光往返阅卷就要好几天,交通住宿也要花不少钱,主要是还耽误案件推进。”说起过去的阅卷经历,承德市的律师李某连连摇头。这次她代理的案件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三坪垦区人民检察院管辖,原本以为又要长途奔波,但还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来到了承德县检察院案管部咨询。
“李律师,您别急,现在不适宜互联网阅卷的案件可以申请异地阅卷,我们帮您联系一下办案地检察院,您稍等。”案管部工作人员一边安抚李律师,一边仔细核验她的律师执业证、授权委托书和律所证明等材料,确认材料齐全后,熟练地操作系统向三坪垦区检察院发起异地阅卷申请。经过两地检察院的协同配合,不到半个小时,李律师就拿到了刻录卷宗的光盘。拿着光盘,李律师说:“现在检察院的服务太贴心了,真是帮我们律师省了力、省了心!”
司法为民,从来不是一句口号,而是融在每一次数据的流转中,藏在每一次高效的服务里。承德县检察院案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最新印发的《依法保障律师阅卷权利工作规定》要求,坚持线上阅卷当日办、线下服务优化办、异地阅卷协同办,全面构建“三位一体”阅卷模式,充分保障法律共同体的权利。今年1月至11月,现场接待律师阅卷171人次,互联网阅卷35人次,异地阅卷5人次,满意度达100%。
数字赋能“强监督”
精细管理提质效
“案管部门既是对外服务的‘窗口’,也是对内监督的‘枢纽’。”承德县检察院案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该部门以“三个管理”为主线,立足监督、做好服务,以高质效管理促进案件高质效办理。
在办案程序监管上,案管部门完善了案件受理审查机制,采取程序性审查和初步实体性审查一体化模式,充分发挥了案件“过滤把关”作用;同时运用大数据监督模型,筛查办案中的程序问题,及时做好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工作。在办案实体监管方面,该部门动态更新办案职权清单与责任清单,细化部门主任审核责任,落实分管领导审批责任;落实检查与评查相结合的案件质量管理要求,所有案件都经过了检查,抽查的评查案件合格率达100%。在数据质量监管上,该部门把“数据精准”作为核心要求,借助“智检”“数字案件管理平台”等软件智能核查,和《最高检提高业务数据质量工作指引》人工核查,有效形成了“发现、督促、整改、检查”的数据检查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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