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1月19日
第03版:公告

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井陉矿区交通管理大队关于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送达处罚决定的公告

被处罚人不服处罚决定的,可在公告六十日期满后六十日内依法向石家庄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序 号姓 名驾驶证号(身份证)决定书编号裁决日期1刘国平1301211968❋❋❋❋101813010726000534032025年12月5日2高玉文1301211969❋❋❋❋183013010726000534952025年12月5日3李德文1301071965❋❋❋❋211913010726000534252025年12月5日4董海林1424241976❋❋❋❋651713010726000534142025年12月5日5张喜林1301071954❋❋❋❋213913010726000534622025年12月5日

序 号姓 名驾驶证号(身份证)决定书编号裁决日期6毕金文1301071958❋❋❋❋151613010726000533812025年12月5日7杨喜廷1301071958❋❋❋❋211113010726000534512025年12月5日8张永祥1301071954❋❋❋❋211213010726000534732025年12月5日9刘德明1301071955❋❋❋❋001413010726000534362025年12月5日10白万生1301071974❋❋❋❋15151301072600053230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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