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2月06日
第03版:法院周刊

河北内蒙古四家法院联合倡议共护滦河流域湿地生态

本报讯 (王明浩)滦河蜿蜒,泽润三市一盟。2月2日,在世界湿地日当天,我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发布《湿地司法保护倡议书》,共护滦河流域湿地生态。

倡议书提出,四地湿地资源丰富,其中承德市小滦河国家湿地公园、张家口市闪电河国家湿地公园、赤峰市达里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锡林郭勒盟乌拉盖湿地自然保护区是众多湿地资源中的代表,这些湿地的生态健康状况直接关系到整个流域的生态安全与可持续发展。

为推动三市一盟流域内湿地生态系统整体性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倡议书号召广大群众争做湿地保护的自觉践行者,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从自身做起,自觉维护湿地生态健康;争做湿地保护的坚定捍卫者,主动参与湿地保护监督,在湿地周边及公园区域内遵守管理规定,爱护环境,不随意丢弃垃圾,自觉清理废弃物,防范污染;争做湿地保护的积极宣传者,主动学习湿地保护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了解湿地的生态价值与文化意义,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保护、爱护湿地的意识和法治观念,营造关爱湿地、珍惜生态的良好社会风尚。

近年来,四地法院立足滦河流域生态保护实际,积极探索跨行政区划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新模式。从滦河源生态环境协同守护到湿地保护专项司法行动,四地法院不断织密司法协作网络,凝聚流域保护合力,以一体化司法举措实现滦河流域生态系统整体性保护,构建起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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