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3月11日
第02版:综合新闻

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新华交通管理大队

拟作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告

序号当事人身份证号违法时间及查获大队违法行为处罚依据拟作出的行政处罚1秦瑞瑞1304321987❋❋❋❋23172025年01月15日/新华交管大队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第二类机动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第1种行为罚款1000元

对公安机关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及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有权要求陈述和申辩,如果要求陈述和申辩自公告之日起7天内向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新华交通管理大队(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友谊北大街186号)提出,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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