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邢砝煊)3月20日,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信都区、内丘县、柏乡县三地法院,联合属地检察院、文旅局、林业局等部门,共同开展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主题活动,以司法之力守护千年古树、服务文旅高质量发展。
活动期间,三地法院分别举行《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令》揭牌仪式,为信都区“板栗王”、内丘县“九龙柏”、柏乡县“汉牡丹”等树龄2000余年的一级保护古树设立《司法保护令》标识牌,明确禁止挖根、剥皮、买卖等七类破坏行为,推动古树保护从“事后惩戒”向“事前预防、全程保护”转变,构建起全方位、常态化的司法保护格局。活动现场,干警们通过现场宣讲、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向群众普及生态环境法典、《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群众增强生态保护意识,自觉参与古树守护。
古树名木是不可再生的自然和文化双重遗产,兼具生态、科研、历史和文化价值。此次活动既是邢台法院延伸审判职能、融入美丽中国建设大局的生动实践,也是司法助力文化遗产保护、服务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举措。下一步,邢台法院将紧扣美丽中国建设目标,以生态环境法典颁布为契机,深化“司法+行政”协同联动机制,健全完善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体系,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与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