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肖宽)近日,任丘市人民法院议论堡法庭依法审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用公正审判为远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原告追回预付款,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原告阿某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一名从事木材生意的商户。2025年8月,其通过线上渠道与任丘市马某达成合作意向,双方经微信反复磋商,就油木的规格、数量、单价等核心条款形成完整合意,并以文字形式固定于微信聊天记录中,虽未签署传统纸质合同,但两人的聊天记录内容详实、权责清晰。后阿某依约先行支付预付款2万元,款项当日即转入马某账户。然而,受市场因素影响,马某未能按期备货、发货,亦未及时告知阿某履约障碍。数月协商无果后,阿某将马某诉至任丘法院议论堡法庭,请求判令返还全部预付款。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高度重视。考虑到阿某身处万里之外的新疆,法官第一时间协调书记员全程参与送达与释明。在向马某送达应诉材料时,法官也并未止步于“一送了之”,而是两次电话约谈,耐心听取马某答辩,后马某当面承诺“愿分期返还,绝不逃避”,并主动提交还款计划。
但后续马某履行却屡屡迟滞,原定还款计划未能兑现。面对调解僵局,法官果断转换工作重心,不依赖单方承诺,而是以事实为基、以证据为尺。法官调取双方当事人的全部微信聊天记录、银行流水凭证,逐项比对、交叉印证,组织双方开庭。经查,马某确实未履行合同义务,已构成违约。据此,法官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马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返还原告阿某全部预付款2万元。目前,马某已主动履行判决义务,此案实现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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