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身份证号违法时间违法行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周炳科1301831981❋❋❋❋11302025年2月13日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第三类机动车辆上道路行驶、未取得驾驶证驾驶第三类机动车罚款1200元赵敬彬1301281984❋❋❋❋15102025年10月19日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第二类机动车、驾驶拼装的第二类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饮酒驾驶机动车且曾因醉酒驾驶被处罚罚款4000元王荣德1311281977❋❋❋❋60182024年10月29日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第二类机动车、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2000元
对公安机关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以上机动车驾驶人有权提出陈述和申辩,如果要求陈述和申辩,请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向晋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石家庄市晋州市和平街121号)提出,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