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家口市桥西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租车抵押诈骗案。被告人董某通过平台租赁一辆轿车,随后伪造该车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将车抵押给他人骗取借款7万元,后偿还利息2.1万元。因董某未付租金,租车平台将车收回,被害人察觉被骗后报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董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4.9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责令退赔被害人全部损失,作案工具伪造证件予以没收。 席娟 邹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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