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隆尧县人民法院郭家屯人民法庭成功办结刘某与某矿业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案。
某矿业公司拖欠刘某18万余元款项,立案后,承办法官秉持“保全先行、以保促调”理念,及时冻结公司账户,并坚持“能调则调”,经多轮协调促成双方达成分期支付协议。结案后,法官持续督促履行,首笔款项如期足额支付,刘某申请解冻账户,企业恢复经营,实现权益保障与企业发展的双赢。该案是法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参与基层治理的生动缩影。 苏希凡 刘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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