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1月06日
第05版:法治衡水

武邑县检察院采取四项举措

切实提升检察宣传工作质效

本报讯 (记者 张兰华 通讯员 孙翠霞)2019年以来,武邑县检察院积极采取“强化领导、优化配备、畅通渠道、考核表彰”四项措施,切实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进一步扩大了检察机关影响力,提升了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和检察宣传工作的质量与效果。

强化领导。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牵头成立了检察宣传推进组。一方面,多次召开宣传工作会议,认真研究宣传报道方向,分析问题,总结经验,动员全院干警在扎实完成业务工作的同时,强化检察宣传意识,将检察工作的成绩和经验推广出去;另一方面,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信息宣传工作安排意见,明确检察宣传工作重点,将宣传任务量化分解,责任细化到人,形成了全员动手撰写、人人参与宣传的良好局面。

优化配备。院党组改进检察宣传工作由职能部门唱独角戏的单一局面,在全院各业务部室确定了一至两名文字功底较好的干警为宣传兼职通讯员,配合宣传工作。不断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通讯员和全院干警的撰稿水平。

畅通渠道。负责检察宣传工作的政治处加强与市院沟通,及时了解各阶段检察宣传方向和宣传重点,使基层院宣传工作与全市、全省、全国合拍。不断加强宣传工作横向联系,与业务部室沟通协调,挖掘宣传素材。院领导安排专人负责和河北法制报、检察日报等报社记者联系,加强沟通,拓宽投稿渠道。

考核表彰。将年度检察宣传任务分解到科室、干警,纳入工作考核,形成了全院任务明确、层层抓宣传、人人参与宣传的大宣传格局。建立了检察宣传工作进度检查督促制度,对宣传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优先推荐参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从机制上增强了全院检察宣传工作的发展后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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