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滦南县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县城文化路嘴东大街交叉口对一辆轿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身上有酒味,遂当场对驾驶人姚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经检测,姚某系醉驾。民警令姚某出示驾驶证,姚某承认自己没有驾驶证。经进一步核实,民警对姚某作出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目前,姚某已因涉嫌危险驾驶被滦南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姚某对其醉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后悔不已。
李建民 桑思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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