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文利 李媛
唐山市司法局自2018年12月24日重组以来,职责定位较过去发生了全面而深刻的变化。面对党委政府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唐山市司法局重整行装再出发,加压奋进,誓争一流,努力展现新时代唐山司法行政工作的新风采,为服务唐山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坚持“明确定位、精准发力、品牌引领、整体推进”,基层建设结出累累新硕果
唐山市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以“明确定位、精准发力、品牌引领、整体推进”为总体思路,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品牌调解室建设,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等基层“五项工作”。一年来,通过采取动态督导、“互查互学”、狠抓队伍建设等做法,全市排查化解矛盾纠纷2.7万件,较2018年同比增长30%;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在十大重点领域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扩面,由126家增至166家;品牌(个人)调解室由36家增至111家;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取得可喜进展,全市基层司法所新配备工作人员120余名,47个所办公用房面积达到120平方米以上,司法所规范化达标率由2018年的52%提升至91.5%,有9个县(市、区)实现了100%达标;全市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工作高标准完成,6377个调解组织,2.5万名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全部持证上岗,各县(市、区)均组织了上岗前的业务培训。
大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丰南区成为政府法治示范创建的新样本
唐山市司法局在全省首个研究制定了《市直部门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并经市委市政府通过印发。他们精心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将国家《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意见》中的8大类34小类100项具体创建指标逐一细化分解,夯实各单位各部门责任分工,并全力指导丰南区申报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县级综合示范点工作,经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检查验收,目前已作为我省典型被推荐为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县(市、区)。
一年来,该局为市政府审查规范性文件130余件、重大合同文本100余部,受理行政复议276件,审结241件,代表市政府参加行政应诉117次。
聚焦社会民生重点领域,地方立法在数量和质量上实现新突破
唐山市司法局高质高效完成了《唐山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唐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唐山市港口条例》等4部地方性法规的起草审核工作,立法工作量为该市历年之最。其中,《唐山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是全国第二部、全省第一部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大胆突破体制障碍,冲破机构梗阻,入围河北省2019年度候选十大法治成果。
全面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构建法治宣传教育新格局
唐山市司法局组织开展了“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宣传和《国旗法》宣传活动,大力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构建大普法格局。
该局在全市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224个,其中15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顺利通过复核,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
精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法律服务水平实现新提升
唐山律师行业健全了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常态化工作机制,与78家重点民营企业建立了包联制度,2019年,累计办理律师服务事项2.7万件,为1600余家企业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实地走访民营企业302次,出具法律意见1269条。唐山公证行业大力推进机制优化创新,开展公证员培训,提升服务质量,年办证量5.3万件,增幅居全省首位。此外,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事项也较去年同比均有不同程度增长,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
健全完善便民惠民举措,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新成效
唐山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机构从抓“有没有”向抓“好不好”转变,在全部建成的基础上,积极创建示范点,已创建县级示范点2个、乡镇示范点29个、村居示范点50个,2019年,累计接待来电来访咨询3.5万人次。该局在143家律所、13家公证处和55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2019年,全市累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890件,较去年同比增长10%。该局先后被省司法厅推荐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被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授予“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贡献突出实施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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