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1月21日
第08版:2019河北“法治三个十”十大法治成果

《石家庄市正定古城保护条例》

《石家庄市正定古城保护条例》颁布实施启动仪式。

颁奖词:

出台条例保护古城,促进文旅融合发展。《石家庄市正定古城保护条例》是我省首部古城保护专门法规。条例的颁布实施,规范明确了古城保护的责任主体,有力彰显了协调永续发展、惠及广大群众的目标导向和工作追求,对于全省的古城保护工作具有积极示范意义。

成果简介:

《石家庄市正定古城保护条例》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正定古城保护的重要批示精神,紧密结合正定古城保护的实际情况,遵循保护优先、科学规划、严格管理、合理利用的原则,保持古城的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文化传承性和生活永续性。该条例共五章五十条,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批准,已于2019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将每年8月24日定为“正定古城保护日”,首次建立正定古城保护名录制度,建立保护档案,并分类设置相应的保护标志。条例出台后,在全国引起积极反响,国家文物局、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等相关领导和全国知名专家给予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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