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奖词:
破产审理开创“河北模式”,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破产案件审理“河北模式”,紧密结合我省实际,具有鲜明的地域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特点。该模式为管理人的工作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指南,有效降低管理人的执业风险,对于规范、指导破产案件审判工作,解决破产审判实践中的实际问题具有重要意义,为提高破产案件的审理质效提供了重要支撑。
成果简介: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法院企业破产案件审判程序,构建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有序衔接机制,保障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制定了《破产案件审理规程(试行)》《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规程(试行)》。为解决破产案件管理人履职过程中存在的实务问题,规范管理人执业行为,省法院委托省企业破产管理人协会起草制定了《财产调查与管理工作指引》《破产债权申报登记与审查工作指引》《管理人承办破产重整案件工作指引》《债权人会议工作指引》。六个文件一经出台,便在业内产生巨大反响,从事破产审判业务的法官及管理人迅速将之落实到具体实务中,审判质效大幅提升。外省市相关人员纷纷学习取经,“河北模式”惠及其他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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