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梁燕 通讯员 卜晓奇)12月15日至20日,赤城县人民法院开展了为期一周的强制腾房集中专项执行行动,对一批拒不交付搬迁的涉案房产进行强制腾空。
此次集中腾房专项行动,主管副院长统一部署调度指挥,各执行团队对腾房案件进行摸排,制定执行预案,明确各环节、程序的负责人,做足准备工作,以保障腾房工作有序、规范、高效、文明进行。
12月15日,执行局干警统一行动,前往龙关某小区执行现场,对9套未售出楼房进行强制腾房。此案中,原告段某与被告赵某合伙开发某新民居建设项目,在利益分配上发生了矛盾。2014年,段某将赵某诉至法院。该案在一审、二审法律文书生效后,赵某拒不履行义务,段某申请执行。专项执行行动当天,执行干警按照预案到达现场,执行局局长王景云及案件主办人首先向双方当事人告知房屋交接事项,及被执行人抗拒执行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随后执行干警依法对其9套未售出楼房进行强制腾空。交接现场,执行干警全程录像,交接完毕将房屋钥匙交到申请执行人段某手中。
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中,被告康某拖欠原告郑某、赵某268万余元未按期偿还,原告于2018年将被告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但被告康某拒不偿还借款,原告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人员预先做好对被执行人的法律宣传、教育工作,明确拒不搬迁的法律后果。因考虑到该房屋是被告唯一住房,执行法官组织双方协商,给被执行人预留了租金,同时告知被执行人一个月内将房屋腾清并过户。12月18日,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位于南河沿某小区的一处房屋进行腾房。交接完毕,执行干警将房屋钥匙交给申请执行人,并将预留租金交给被执行人,该案顺利执结。
在此次集中专项行动中,赤城县法院执行局先后开展4次专项腾房行动,共出动干警50余人次,对16套涉案房产进行集中强制腾空,执行涉案标的6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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