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9月23日
第06版:平安·经验

为了人权保障与司法效率的双赢

——霸州市检察院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工作纪实

□ 河北法制报记者 孙继增

今年4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把“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推进非羁押强制措施适用”列入2021年工作要点,作为本年度需研究推进的重大问题和改革举措。中央首次将“少捕慎诉慎押”由司法理念上升为党和国家的刑事司法政策。为推动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自今年7月1日起,最高检还在全国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

其实,早在今年年初,霸州市检察院就作为“降低羁押率的有效路径与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工作的全省试点院,启动了相关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年1-8月份,霸州市检察院批捕率为70.33%,与2020年同比下降10.36个百分点;审前羁押率为48.21%,与2020年同比下降29.34个百分点,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充分释放了司法效能,增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充分提升了办案的‘三个效果’。”霸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魏向阳向记者介绍。

严格审查羁押措施社会危险性,可不捕的坚决不捕

今年4月初,孙某某与朋友在家中饮酒,酒后与邻居范某某发生争执并引发肢体冲突,孙某某用脚蹬踹范某某父亲腿部,导致范某某父亲倒地右股骨骨折。4月6日,公安机关以孙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提请霸州市检察院审查逮捕。孙某某没有前科劣迹,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检察院审查案件过程中,积极联系当地派出所、村委会,一起做矛盾化解工作。4月13日,双方达成和解,检察院作出不捕决定。5月7日,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霸州市检察院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一个邻里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双方的矛盾在一个月的时间内得以化解,结束了诉讼程序,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霸州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捕诉一体优势,把工作重点前移到审查逮捕阶段,将社会危险性作为捕与不捕的重要依据,同时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主动参与或者指导公安机关对当事人做好民事调解工作。该院制作了《羁押措施社会危险性评估表》,将社会危险性和羁押必要性形成正负指标,承办人在审查过程中必须对照该表审查是否具有逮捕的社会危险性。

严格审查被害人超范围诉求,不让是否和解成为捕或不捕的决定标准

一直以来,霸州市检察院积极主动担当, 严格把握法治规律,不断深化新时代能动司法检察工作,深入化解矛盾,促进双方当事人进行民事和解,以切实降低逮捕率。然而,对于一些被害人明显超出合理范围的诉求,即便是在双方没有达成和解协议的情况下,霸州市检察院也会对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捕决定。

杨某某诈骗被害人1万元,今年4月29日该案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5月19日,杨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5月27日,公安机关提请霸州市检察院对杨某某审查逮捕。6月3日,检察院审查认为,嫌疑人杨某某犯罪情节较轻,无逮捕必要,遂依法对杨某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在办理该起案件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发现案情简单,证据充分,杨某某没有前科劣迹,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十分懊悔,自愿表示认罪认罚。承办检察官同时建议公安机关督促杨某某家属退缴了违法所得。审查逮捕期间,检察官对双方再次做了调解工作,但被害人提出索要几十万元的赔偿不松口,双方始终无法达成和解。结合杨某某实施诈骗行为的数额、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等情节,霸州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不具备逮捕的社会危险性,虽然双方并未达成谅解,依然在指导公安机关将赃款扣押后,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时刻关注捕后案件证据变化情况,及时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

在以往的办案中,羁押必要性审查多是依申请才启动。现在,霸州市检察院将羁押必要性审查作为动态复审机制贯穿办案的整个环节。对于作出逮捕决定的案件,检察官会及时跟进案件办理进度,对于暂不具备但后续可能具备刑事和解、认罪认罚、退赃退赔等条件,或者证据发生重大变化的案件持续跟踪。

今年6月15日,因错车问题杨某与张甲发生口角,后杨某伙同张乙与张甲发生肢体冲突,打斗致张乙鼻部右侧鼻骨及上颌骨额突骨折。经鉴定,张乙的伤情为轻伤二级。6月30日接到公安机关提请审查逮捕犯罪嫌疑人张甲故意伤害案的文书及案卷材料、证据后,承办检察官审阅了案卷,讯问了犯罪嫌疑人,核实了有关证据,审查完毕后于7月7日作出批准逮捕决定。批捕后,承办检察官继续跟进案件侦查过程,并且督促侦查机关继续做好双方的民事调解工作。在双方就民事部分达成和解后,检察院于7月27日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立案。7月28日,该院向公安机关出具对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7月29日,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霸州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杨玉彪介绍,根据案件审查情况同步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这在有效减少不必要羁押、推动降低审前羁押率、依法保障被羁押人人身权利的同时,有助于推动实现以社会危险性条件为重点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实质化、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运作。

“我们将以此次试点和廊坊市政法系统当前正在开展的‘筑平安勇担当 护发展做贡献’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在总结现有工作的基础上查漏补缺,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作用,积极与侦查、审判、司法行政机关加强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少捕慎诉慎押’工作的贯彻落实,真正实现人权保障与司法效率的双赢。”霸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潘建忠就下一步工作开展提出明确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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