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9月23日
第08版:平安·故事

扎紧保护孩子们的“篱笆”

□ 马秋明

“完成从业查询的培训机构现在有多少家了?”易县检察院未检检察官林艳琦拨通了易县教育和体育局成职股股长庞德旭的电话。

“截至9月3日,城内60家校外培训机构中已经有20多家陆续向我们上交了聘任员工的从业查询结果。”庞德旭说。

前不久,由易县检察院牵头,联合易县公安局、易县教育和体育局共同制定的《关于推进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工作人员从业查询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印发,这标志着该县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工作人员从业查询工作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在6月底,易县检察院曾联合易县教育和体育局对该县多家培训机构进行了走访,向各培训机构宣讲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从业查询的有关规定,并与各培训机构负责人就规范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准入制度,预防校外辅导培训机构工作人员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深入座谈,交换意见。“作为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行业,培训机构在招录工作人员时,应当向公安机关、检察院等查询应聘者是否具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一经发现,不得录用,已录用的及时解聘,而且每年也应该定期对工作人员是否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查询。这是一项强制法定要求,也是每个机构管理者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未检干警的话引起了各培训机构负责人的重视。

“这项工作需要我们机构代办,还是让应聘者自己办?我的好多员工家都比较远。”某教育机构负责人张学刚提出了问题。细心的未检干警赶紧把它记了下来。这个问题对制度的后续实施起了关键作用。

迈开走访调研及法律宣讲的第一步,易县检察院趁热打铁,继续延伸未检工作触角,召集公安、教育部门相关负责人,建立合作机制,共同研讨制定《实施意见》。

“办案中我们发现,校园性侵、霸凌等侵害未成年人案件高发,可很多知情者却选择做沉默的大多数。我们启动这个方案,就是想将未成年人保护关口前移,以校外培训机构为抓手,敦促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落实强制报告制度,与各部门形成合力。”易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郭建美说明了此次联合行动的初衷。

各部门经过充分讨论,将收集到的问题进行了集中研判,将中小学校、幼儿园、各类培训机构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列为从业查询义务单位,解决了个人办理此项业务的诸多不便,而查询义务单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检察院则要积极承担起查询服务工作职能。同时,明确了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并要求查询义务单位每年定期对聘用人员进行从业查询,以堵塞漏洞,避免潜在风险。为了提高查询效率,让各查询义务单位少跑路,易县检察院建议在《实施意见》中写明查询义务单位需要向派出所提供的证件材料,这一提议得到了联合单位的一致认同。

文件印发后,易县检察院针对从业查询具体工作流程与易县公安局、易县教育和体育局进行了深度沟通,督促两单位积极承担各自监管职责,促使各培训机构从快落实《实施意见》精神。

“刚刚拿到了我们幼儿园教职工的从业查询结果,都没犯罪记录,我这心里踏实不少呢。” 8月20日,易县某幼儿园负责人何女士把查询结果送到了易县教育和体育局。

从业查询,为未成年人成长筑牢安全的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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