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刘波)记者从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获悉,经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的《秦皇岛市海岸线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秦皇岛市拥有162.7公里海岸线,优质的沙滩和蔚蓝色的海洋是得天独厚的优势资源,也是该市的宝贵财富和亮丽名片。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海岸线和近岸海域开发强度不断加大,保护与开发的矛盾日益凸显。为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实施生态立市战略,助力“沿海强市、美丽港城”和一流国际化旅游城市建设,从2020年起,该市计划对海岸线保护进行立法。通过公开征求各方意见,深入各界调查研究,组织专家开展立法研讨,立法单位反复修改,最终出台了该《条例》。
据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条例》共22条,对海岸线保护范围、政府和部门职责、建筑退缩线、岸线的污染防治、整治修复和海洋灾害防治、投诉举报、公职人员法律责任等都作了具体规定。
该《条例》的实施,将有效保护秦皇岛市的海岸资源,在加强海岸线的管理、保护、修复和海岸线污染治理等问题上做到有法可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