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4月14日
第05版:法治河北周刊

省司法厅出台意见

推动法律服务队伍参与人民调解工作

河北法制报讯 (冀司轩)日前,省司法厅印发《关于法律服务队伍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就落实《河北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统筹法律服务资源,壮大人民调解力量,筑牢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部署。

《意见》指出,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是司法行政部门的重要职能,推动法律服务队伍参与人民调解是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重要指示精神,健全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创新举措;是提升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质效的内在要求;是充分发挥法律服务队伍专业化、职业化优势,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河北升级版的有力抓手。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提升政治站位,坚决扛好人民调解主体责任,发挥好法律服务队伍整体优势,依法、公正、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河北、法治河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意见》强调,要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充分发挥律师、公证、仲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法律援助、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等特点和优势,积极推动法律服务队伍参与人民调解工作,逐步构建程序衔接、优势互补、协作配合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要树立调解优先理念,法律服务从业人员在为群众提供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民商事仲裁、行政复议、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过程中,加强人民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方法的宣传,引导当事人选择和解、调解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要深化律师调解工作,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民商事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调解工作,发挥公证、法律援助在调解中的作用,推进“鉴调一体”工作模式,坚持把普法融入法律服务全过程,利用典型案例释法析理,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纠纷靠法的法治氛围。

《意见》要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把法律服务队伍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加强组织领导,整合资源力量,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协调机制,形成纠纷联调、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工作格局。加强工作指导,注重总结工作经验,推进工作规范有序健康运行。加强队伍建设,增强法律服务工作者践行为民服务宗旨的行动自觉。加强宣传引导,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大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法律服务队伍参与人民调解的工作成效、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先进事迹,扩大人民调解社会影响力和知晓度,大力营造“有纠纷、找调解”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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