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申斯)“谢谢你,小伙子!”近日,申请执行人陈某拿到工资款后,向年轻的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发出由衷的感谢。
在陈某等人申请强制执行某青果种植有限公司42万余元工资一案中,营子法院发现被执行人公司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经过多方调查发现该公司负责人修某名下账户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修某希望暂缓支付工资,先将资金注入公司,以使企业起死回生。
“对被执行企业的惩戒不是最终目的,最大限度实现申请人的切身利益才是重中之重。”执行干警本着为双方当事人负责的原则,灵活改变执行策略,积极开展执行和解工作。经过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同意被执行人先行将该公司负责人名下资金注入企业,待企业盈利后再主张自身权利。后被执行人企业因资金注入,企业盘活,由亏转盈,并按时支付了拖欠陈某等人的工资。近日,申请执行人如愿拿到了工资款,该案件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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