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孙泽伟)“孙法官,谢谢你帮助我们村委会解决了存在多年的问题!”说这话的,是任丘某村村支部书记,他感谢任丘市人民法院出岸法庭庭长孙玉坡为他们成功调解一起土地承包纠纷,并促成双方进一步达成下一阶段的土地承包合同。
李某为任丘市某村的村民,四年前承包了村集体土地,约定每亩600元,每年底支付7000元。起初,李某积极履行合同约定的租金。两年后,李某趁村里换届、村干部更替,开始以各种借口拒绝支付土地承包款。村委会几经催促,李某均以自己没钱为借口,拒绝支付。为此,该村委会将李某诉至法庭。
孙玉坡收到案件后,考虑到是村委会和本村村民的矛盾,处理不妥极易影响村里和谐稳定,本着为群众办实事的想法,他很快明确了调解的思路。孙法官第一时间拨通了被告李某的电话,电话那头的李某否认自己拖欠租金的事实。孙法官立即拿出了有力的证据,李某不得不承认欠款的事实,继而称自己身体不好,刚刚出院,实在拿不出这些钱。孙法官随即开展调查,经过调查得知,被告李某生病住院确实花了不少的钱,一下拿出所有欠款确实有些困难。针对现实情况,孙法官耐心劝说李某:“困难虽然有,但是欠款不还不可取,于法理、情理、道理均说不过去……”在孙法官入情入理的分析释明中,李某表示会想办法尽快还款。
最终,在孙法官的调解劝说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李某在月底前支付部分承包款,剩余部分分期支付。在此基础上,孙法官并没有简单满足调解结果,而是更进一步工作,促成李某与现村委会拟定新的承包合同,并在合同中就承包期限、方式、租金给付以及违约金等问题一并进行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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