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5月04日
第07版:平安·基层

理好百姓事 护一方和谐

——大名县人民法院金滩镇法庭助力基层治理工作侧记

□ 河北法制报记者 张志青

通讯员 呼文亮

定分止争、普法宣传、司法服务……人民法庭作为服务群众的“前沿阵地”,法庭干警走村入户,奔走在田间地头,只为一方和谐平安。大名县人民法院金滩镇人民法庭辖区为金滩镇、营镇回族乡两个乡镇,金滩镇辖23个行政村,营镇回族乡辖17个行政村。法庭立足辖区实际,聚焦群众司法需求,紧扣服务中心大局,深度参与基层治理,服务辖区群众,打造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设立法官工作站 化解大蒜交易纷争

营镇回族乡是大名县紫皮大蒜主产区,每年大蒜收获交易季节,众多外地商家到当地收购。金滩镇法庭靠前服务,在大蒜交易区域设置了法官工作站,安排专人到田间地头为买卖双方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买卖合同样本等,最大限度避免纠纷产生。一旦发生纠纷,他们可以第一时间进行调解,从法律角度为买卖双方解纷争促和谐。

外地蒜商杨某看中了马某田里的大蒜,通过交易员约定每亩地5000元,交了部分定金。后来价格上涨,马某看到别人的大蒜卖到了每亩地6000元,有些后悔,等杨某来收蒜时百般阻挠,要求涨价。无奈之下,杨某来到金滩镇法庭寻求帮助。法官工作站干警第一时间向马某释法明理,告知其违约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恶意阻挠对方收获耽误了农时还要承担法律责任。在法官耐心开导下,马某认识到了错误,不再阻挠杨某收获大蒜,双方如约完成交易。每年大蒜收获交易时节,金滩镇法庭能为120余户蒜农和收购商提供免费服务。

巡回审判开进村 解纷普法“零距离”

年近80岁的沙某老两口儿,生育4个子女,由于子女之间闹矛盾,导致老人无人照顾。无奈之下,老两口儿将4个子女告到金滩镇法庭。法庭干警曾为他们做过调解但未做通。办案法官为方便老两口儿诉讼,也为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决定将法庭搬到村委会,并以此案开展普法教育,教育引导群众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开庭当天,双方陈述完后,法官表示,子女应该回想父母的养育之恩,在老人需要照顾的年纪,作为儿女不仅要主动承担起赡养老人的责任,还要对父母多一些精神上的慰藉。最终,子女认识到错误,达成赡养协议,一家人和睦相处。“农村矛盾纠纷日益增多,这样的开庭让我们现场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参与旁听的群众表示。

老人赡养、儿童抚养、邻里关系等领域案件,在农村较为普遍,金滩镇法庭采取巡回审判的方式,将法庭开到村委会,邀请乡镇政府工作人员、村委会干部及村民旁听,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坚持用理普法、用情感化,将庭审变成生动的法治课,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维护权益、处理纠纷。据统计,金滩镇法庭共深入农村巡回审判20余次。

此外,法庭还根据辖区特点,在青龙街古店铺、郭隆真纪念馆等重要景点设立流动普法宣传站,共建立了15个普法宣传点,普及法律知识,推崇文明乡风民俗,从源头上避免产生纠纷。

法官入户调解解民忧 司法服务便民又利民

针对婚姻家庭纠纷、相邻关系纠纷等案件,金滩镇法庭积极开展入户调解,尽力减少当事人心理对抗,维护家庭和谐和邻里和睦。调解中,法官利用情绪疏导、亲情规劝、社会介入等方式,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据统计,金滩镇法庭案件调撤率达到75%,服判息诉率达到99.91%。

在李某与张某排除妨害案件中,因张某在排水管道铺设上占用了李某的庄基,两家吵得不可开交,最后差点动起手来。法院干警会同村“两委”成员多次上门调解,用远亲不如近邻的道理教育引导双方化解怨气。“庄基是搬不走的,邻居要做一辈子,邻里之间应该互相帮助……”法官暖心劝慰,最终双方各让一步握手言和。

作为群众家门口的法庭是化解矛盾、服务群众的第一线,他们不断优化司法服务。金滩镇法庭不仅可以直接登记立案,还为辖区群众提供跨域立案服务,作为立案协作端可以办理跨县、跨市、跨省立案。对涉及农资、赡养、抚养费、抚恤金、劳务报酬等涉民生案件,法庭高度重视,指导当事人备齐立案所需材料,当场立案率达到99.8%。法庭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通过网上开庭、电子送达等,使辖区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参与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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