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唐新花)“我是新乐的,我朋友远在内蒙古通辽,来一趟不容易,他说没想到不抱希望的事情,经过你们用心调解,很快就解决了。”4月18日上午,赵先生来到新乐市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室,代表朋友向调解员表示感谢。
原告常某计、常某伟兄弟曾于2018年8月份在某工地干活时通过朋友介绍,与被告新乐市承安镇某村的徐某某相识,后听说徐某某有门路可以购买到某商品,便先交给徐某某订金10000元,说好待商品到手后再交付30000元,时间约定为一年。后因事情未办妥,常某计兄弟俩欲要回10000元订金,谁知多次催要无果,后来连徐某某的电话也打不通了。因路途遥远,又没有对方其他任何信息,无奈之下,今年春天,兄弟俩抱着试一试的想法,将徐某某起诉至新乐市人民法院。
诉前调解室人民调解员接到该案后,认真梳理,找准矛盾焦点和难点所在,决定从查找被告徐某某线索这一难点入手。而常某计兄弟俩一人住内蒙古通辽市某镇,一人住蠡县某村,来往新乐极不方便,又无被告其他信息资料,给案件调解增加了一定难度。调解员本着一切为当事人着想的原则,来到承安派出所,依托公安机关查找被告徐某某家庭住址及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终于打通了徐某某的电话。徐某某承认有这回事儿,但称手头紧,没钱。调解员从法律角度,将不及时还款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严重后果等详细告知徐某某,并从道义的角度进行劝说。最终,经过反复调解,徐某某同意尽快归还10000元订金。
本已不抱任何希望的常某计兄弟俩,没想到在路途遥远、找不到人的不利情况下,法院这么快就帮着把钱要回来了,意料之外,内心十分感激,于是委托朋友来到法院表达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