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王艳军)近年来,隆化县人民法院秉持“抓前端、治未病”司法理念,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一村(社区、校)一法官”的工作机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矛盾不上交”。
隆化县山高路远、地广人稀。面对基层法庭服务半径过大、群众诉讼不便等问题,隆化法院在社区、乡镇设立法官工作站21个,在行政村设立法官工作室357个,与乡镇党委政府、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联动,吸收保险、交通事故等行业调解组织,共享人民法院调解平台。
该院聘请一批“热心人”“五老乡贤”作为特邀调解员入驻法官工作站等,构建“法官+特邀调解员+N”的县、乡、村纵向到底的解纷体系,高质高效在诉前阶段解决矛盾纠纷。他们针对辖区政府、企业、学校、群众等法治需求进行调查研判,根据反馈集中的法律问题,开展点单式普法活动。
从以前有了纠纷找当地村委会等调解,到现在有了纠纷找法官工作站化解,群众的习惯转变了。在从“小事不出村”到“小事不出站(室)”的转变中,隆化法院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山区解纷实践中彰显蓬勃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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