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5日
第06版:法苑聚焦

唐山曹妃甸法院海港巡回审判庭执前督促履行

成功化解一起占有物返还纠纷

河北法制报讯 (张亚超)近日,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法院海港巡回审判庭加大执前督促力度,通过执前督促履行程序,成功化解了一起占有物返还纠纷。

王某与贾某占有物返还纠纷一案,曹妃甸法院判决贾某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将其占有的特定物返还王某。判决生效后,贾某未履行返还义务,王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查看案卷材料,向申请人王某了解案件详情。据悉,因王某与贾某之间还有其他纠纷尚未解决,贾某将该特定物扣押不予返还。王某向执行干警介绍,该特定物系一重型半挂车的车载电瓶,价值30余万元,已被贾某扣押一年之久。

考虑到重型半挂车的车载电瓶长期不使用,可能会导致内部电路故障,影响该物品的使用寿命和价值。执行干警收到案件后,立即通过电话联系贾某,询问案件情况。得知该物品确在贾某控制之下,执行干警告知其应主动履行返还义务,以及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可能会造成的严重后果,同时告知贾某,其与王某的纠纷可通过另案起诉解决。

最终,贾某主动将扣押一年多的重型半挂车车载电瓶返还至王某指定地点,该案在执行前顺利化解。

办案法官介绍,执行前督促程序使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得到了快速兑现;义务人也因为及时履行了法定义务,免去了被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可能。对于法院执行工作而言,既做到了高效快速执结案件,又节约了司法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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