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郭雅娴)“王法官,我早早做好了这面锦旗,就等着这一天了。真是太感谢法院了,这笔钱对我们家而言简直是雪中送炭!”近日,一对年迈的夫妇将一面鲜艳的锦旗递到黄骅市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手中,激动地表达着谢意。
2008年3月,刘某一周岁时,父母离婚,法院判决刘某抚养权归母亲所有,其父亲给付抚养费至其18周岁。2019年,刘某母亲在外地意外死亡,年幼的刘某随外公、外婆一起生活。由于女儿意外去世,家庭主要经济来源被切断,老夫妇还有一名残疾的儿子需要养活,一家人的生活仅靠种地微薄的收入和政府发放的低保支撑。
刘某父亲拖欠3.6万元抚养费迟迟未履行。2022年,刘某及其外公、外婆就抚养费问题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黄骅法院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患有慢性肾炎需长期服药,无法从事体力劳动,长期和父母生活在一起,且其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仅靠政府发放的低保生活。
抚养费不能执行到位,一家人的生活陷入困境,刘某向黄骅法院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
黄骅法院深入调查,上级法院认真核查,最终认定刘某的实际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法定条件。11月27日,黄骅法院依法决定对刘某发放救助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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