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刘彬 王菲 马航程)1月2日,顺平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2023年,彭某与河北某建筑公司签订劳务协议,约定了工作事项、劳务报酬、双方权利义务等内容。协议签订后,彭某按照约定履行了义务,河北某建筑公司却未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彭某多次催要,河北某建筑公司仍未完全支付,无奈之下彭某向顺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劳务费8.3万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双方联系,耐心倾听双方的陈述和诉求。原告表示自己承包了被告的劳务工程,由于被告拖延,自己无法及时向工人支付劳务费,现阶段工人们情绪很大。被告则表示企业面临一定的资金压力,且该项目实际发包人为第三人李某,应追加李某参加诉讼。
了解相关情况后,承办法官本着“调解优先、民生优先”的原则,立即将原告、被告、第三人李某召集在一起,进行面对面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灵活运用法律知识,耐心引导他们从实际出发,寻找合理的解决方案。针对分歧与争议,法官及时介入,用事实说话,用法律释疑,努力缩小各方的心理差距。经过不懈努力,各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一致意见,由第三人李某当场向原告支付劳务费8.1万元。原告也在承办法官见证下,将工人们的劳务费当场结清,及时化解了一起潜在的讨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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