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对河北沧人机电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等14户不良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截至2024年12月20日,债权总额为163,208,364.47元,其中债权本金136,111,256.10元,利息(含罚息)27,097,108.37元。债务人分别位于邢台、石家庄、沙河、廊坊地区。该债权资产的交易对象为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其他组织,但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及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包。债权资产的详细情况请具体参见我公司对外网站,网址:http://www.hebamc.com。
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20个工作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河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人:魏经理
联系电话:0311-68001135
电子邮件:weibodi@hebamc.com
公司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西三庄街86号互联网大厦C座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311-68001243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件:
yuanhongwei@hebamc.com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河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河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2月11日
资产基本信息表
附件:
序号债务人名称资产种类所在地币种标的金额(元)担保情况本金余额利息余额其他从权利债权总额1河北沧人机电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债权石家庄市人民币9,798,356.67 2,010,900.41 -11,809,257.08 抵押担保:长葛市金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长葛市建设路街道办事处建设路街道一街坊汇金星城4、5号楼四层0004001、一层0001010的房产提供抵押担保;保证担保:田雷、张晓、田坤英、刘强提供保证担保。2河北联信汇业仓储集团有限公司债权廊坊市人民币10,000,000.00 4,518,423.88 -14,518,423.88 抵押担保:长葛市金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长葛市建设路街道办事处建设路街道一街坊汇金星城4、5号楼一层0001008、一层0001009、一层0001011、一层0001012、一层0001013、一层0001014、一层0001015、一层0001016、一层0001017、一层0001018、一层0001019、一层0001020、一层0001021、一层0001022、一层0001033、一层0001002、一层0001003、一层0001004、一层0001005、一层0001006、一层0001007、一层0001032的房产提供抵押担保;保证担保:田雷、张晓、田坤英、刘强提供保证担保。3河北元信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债权石家庄市人民币7,999,990.00 2,004,100.51 -10,004,090.51 抵押担保:长葛市金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长葛市建设路街道办事处建设路街道一街坊汇金星城4、5号楼四层0004002的房产提供抵押担保;保证担保:贾松、李晶晶提供保证担保。
(下转第4版)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