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2月11日
第04版:民生

母子因赡养起纷争 法官耐心调解续亲情

本报讯 (郭潇 郝伟)“我现在在女儿家住,儿子定时给赡养费。在法院帮助下,乡镇为我申请的救济金也拿到了。”2月5日一上班,康保县人民法院法官对一起家事纠纷案件进行电话回访时,80多岁的张某说。

2024年11月27日,康保法院诉服中心接到一起关于赡养纠纷的电话,电话中,张某哭诉,自己行动不便,儿子却不承担赡养义务,她要起诉儿子王某,要求其履行赡养义务。

为详细了解案件情况,诉服中心工作人员于2024年11月29日驱车前往张某家。原来,张某已86岁高龄,育有二子二女,丈夫与长子已于12年前去世。张某年事已高,丧失劳动力和自理能力,由三个孩子轮流赡养。2023年4月,轮到张某的二儿子王某赡养时,王某却没有履行义务,也没有支付相关费用。工作人员还了解到,张某患有半身不遂等疾病,平时起居必须有人照顾和护理,仅靠低保金等维持生活;其大女儿因患慢性病,一直雇护工照顾老人;二女儿没有工作及收入,生活也很拮据;只有二儿子王某系退休职工,经济条件较好。

获悉张某的实际困难后,诉服中心工作人员对案件事实展开了调查。原来,被告王某近期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是因为其患了疾病一直在住院治疗。虽然目前病情稳定,但其身体状况依然欠佳,每天都需要家人的照顾和护理。

考虑到此案双方当事人确实各有苦衷,如果按照法律硬性判决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依法以温情调解的方式化解家庭矛盾才是最佳途径。2024年12月2日,诉服中心工作人员邀请张某所在乡镇工作人员联合调解此案,充分倾听双方当事人的意见,以案释法,最终使一家人就老人的赡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由二女儿暂时替弟弟赡养老人,王某每月出赡养费800元。同时,乡镇为张某申请了一笔救济金,帮助她渡过难关。待王某康复后,三人再共同赡养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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