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哲)2019年12月30日,备受社会关注的滹沱河湿地投毒案两名嫌疑人,被平山县人民检察院以非法狩猎罪批准逮捕,另一名犯罪嫌疑人被上网追逃。
2019年11月16日,省会新闻媒体刊发《平山县滹沱河湿地发现35处投毒点》,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平山县检察院及时介入,提出意见,引导侦查。
现查明,2019年11月中旬,犯罪嫌疑人田某等三人到冶河湿地流域,通过投放“克百威”毒饵的方式猎捕野生鸭(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并将非法猎捕的野生鸭出售给桑某,进而获取不法利益。
另外,收购野生鸭的桑某因非法收购国家二级野生动物红隼、红角(各一只),被平山县检察院以非法收购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依法批准逮捕。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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