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1月09日
第04版:民生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 荣印祥

大城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探索,更新理念,夯实基础,创新管理,服务为民,不断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实际工作中,我们从三方面入手,对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进行了有益探索。

一是深入推动理念现代化。为进一步夯实思想基础,我们组织全县各镇区、县直各有关单位开展了学习 “枫桥经验”活动,确定了“党建引领、全域覆盖”的总纲提领,明晰了“人民至上、服务为先”的治理目标,明确了“源头治理、科学预防”工作方向,确立了“融合联动、共治善治”的工作抓手。结合我县实际,深挖“三位一体”大调解、调解志愿者协会、“一村(居)一法律顾问”“无诉村镇创建”等传统经验,坚持与时俱进,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通过进一步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面建设活力之城、实力之城、美丽之城、幸福之城、和谐之城,为加快新时代建设经济强县、大美大城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是稳步推动制度现代化。为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审议下发了《关于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基层社会治理的精神要旨、目标方向、治理机制和措施保障,为推进全县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同时,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了为各镇配备政法委员,为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可靠的人员保障。实际工作中,基层镇区政法委员战斗在社会治理一线,发挥工作统筹、政策指导的职能作用,积极联系协调基层公安、法庭、司法行政、民政、信访等部门,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形成强大的社会治理合力。

三是有力推动服务现代化。为进一步强化社会管理现代化建设,更好地践行服务人民宗旨,我县政法部门多措并举,服务群众,造福群众。县法院以化解矛盾、平息纠纷为宗旨,妥善审理家事纠纷、劳动争议等案件,加强了“一乡一庭”和“无诉讼乡(镇)、村(街)”建设,取得了良好效果。县检察院全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2019年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件,帮助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县公安局推进“减证便民”行动,简化办证程序,优化业务流程,实行简单业务一证即办、普通业务一窗办的业务办理新模式。推广12123交通违法处理App平台,将简单车驾管业务及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业务下放到各镇区交警执勤点,方便群众就近办理。县司法局逐步完善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软硬件设施,在全县10个镇司法所、3个律师事务所、2个法律服务所设立法律援助受理点,在394个村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织密建强县、乡、村三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方便基层群众及时就近获得法律援助。通过这些社会管理现代化方面的有益尝试,政法各部门为民服务的意识不断增强,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水平不断提高。

(作者系大城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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