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题:故意隐瞒疫区行程危害公共安全 拒不执行政府决定命令辱骂工作人员
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陈兆扬)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沧州市公安局严厉打击涉疫情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了一批故意隐瞒、不主动报告涉疫情案件。截至2月12日,依法侦办6起案件,其中办理刑事案件1起,办理行政案件5起,行政拘留5人。
南皮县陈某洲亲属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南皮县新冠肺炎患者陈某洲在诊疗期间,其亲属故意隐瞒陈某洲等人1月12日从武汉返回南皮的真实情况,谎称两个月前就已返回,致使疫情扩散,已造成严重后果。南皮县公安局于2月6日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相关人员依法立案侦查。
沧县王某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案。1月26日、27日,沧县兴济镇政府工作人员对王某核查情况时,王某未如实陈述在湖北省停留居住,自称途经湖北未停留。2月5日,兴济镇政府再次对其核查时,在工作人员表明身份的情况下,王某拒不配合,故意隐瞒行程并辱骂工作人员。沧县公安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对王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沧县吕某多次发送侮辱、恐吓信息案。2月5日,沧县汪家铺乡政府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对吕某进行信息核查时,吕某故意隐瞒疫区返乡事实,并多次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辱骂、威胁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沧县公安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对吕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献县孔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案。2月2日,献县公安局对龙韵城小区孔某入户进行疫情排查时,询问孔某是否到过武汉或与武汉人员接触,孔某故意隐瞒到过武汉的事实;2月9日孔某从献县龙韵城小区离开去北京务工,未如实向小区工作人员登记报备。献县公安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对孔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献县张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案。2月7日,献县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下转第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