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法制报记者 陈兆扬
通讯员 马玉超 王敬
2月6日,黄骅市人民法院吕桥法庭采用互联网调解的形式,一天内成功调解两起案件。这既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了结了他们的“心头事”,又有效避免了疫情防控期间的人员聚集,受到了当事人称赞。
第一起案件是刘某某与梁某某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之前,梁某某拖欠刘某某货款56万元,一直没有给付。第二起案件是高某与高某某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高某某拖欠高某借款1.27万元,多次催要也没有结果。货款、借款要不回来,无奈的刘某某、高某分别来到黄骅市人民法院吕桥法庭进行诉讼。
正值疫情防控期间,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王从江从疫情防控大局和工作实际出发,决定对两件案子进行网上调解。经过与两件案子的当事人沟通,他们均表达了同意调解的意愿。于是,王从江约定了时间,确定了方式,对案件进行线上集中调解。
“人家借钱给咱是情义,咱不能不顾道义,让人家拿不回钱还丢了情义。就1万多块钱,也不多,想想办法不就还了吗……”通过互联网庭审系统,王从江与当事人隔着屏幕进行了沟通,针对双方矛盾的焦点逐一解释,讲道理,说情理,明法理。最终,两个案子的当事人都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
一部智能手机,一个顺畅的网络,双方当事人不用到庭审现场,就能在线上调解,而且全程画面清晰,沟通流畅,这让双方当事人欣喜不已。当事人刘某某当即通过微信,激动地给王从江和法庭干警发来感谢信息:“谢谢王法官,谢谢法庭的每一名同志,我们的事真是让你们费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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