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梁燕)2月10日,怀来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务罪依法从快对一涉“疫”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2月1日15时40分许,犯罪嫌疑人梅某驾车回家途经本村防疫检查点时,拒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对工作人员进行叫嚣和辱骂,并下车从车后备厢内取出斧头,一手举斧头,一手推搡六名在场工作人员,致一人倒地,后开车闯过卡点。其行为严重扰乱防疫检查工作的正常秩序。
怀来县检察院获悉公安机关对梅某立案侦查后,及时提前介入,了解案情,积极引导侦查,建议补充完善多项证据材料快速提请逮捕。
受理该案后,怀来县检察院认真审查,并组织检察官联席会议进行研究讨论,认定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梅某以暴力威胁方法妨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行为恶劣,影响极坏。为严厉打击这种犯罪行为,保障防控工作顺利进行,经审查,该院三日内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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