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3月11日
第07版: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提供法治保障

全力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社会稳定

(上接第5版)环境保护、社会公共安全、企业复工复产、学生教育、野生动物保护等多领域多方面入手,顺应疫情防控需要逐步精准发力,积极与相关行政机关沟通协调,对发现的相关职能部门慢作为、履职不到位或者不作为的行为,及时制发检察建议书,或通过口头磋商等形式督促其依法精准履职尽责。截至目前,共办理上述领域相关案件33件。

在环境保护领域,东光县检察院发现辖区内一次性口罩没有进行集中回收,与其它垃圾混合随意丢弃,可能造成二次污染,遂通过磋商方式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检察建议,监督规范其对废弃口罩进行集中规范处置,有效保护了群众身体健康。该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件。随后,针对口罩等医疗废弃物违法处置问题,青县、运河区、献县等检察院也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加强医疗废弃物的监管。

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青县检察院在疫情发生后,发现当地个别药店出售的3M9002V型口罩单价达40元,远高于原售价,扰乱了市场价格秩序,遂依法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相关违法行为及时得到了监督整改,遏制了哄抬价格苗头,保障了当地医疗药品市场价格稳定。该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件第一案。针对微信朋友圈等网络平台未经批准贩卖医用口罩的问题,青县、黄骅、盐山、孟村等地检察院分别向相关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共同保障医疗器械经营市场秩序。

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肃宁县检察院通过摸底调查,发现该县野生动物养殖存在养殖户对动物防疫的重视程度不够,饲养环境脏、乱、差等问题,野生动物防疫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遂向当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强对人工饲养野生动物监管,切实保障社会公共安全。献县检察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关于禁止加工销售野生动物制品的通告,积极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整治专项监督行动。

在学生教育方面,盐山县检察院为了防止“停课不停学”期间学生家长到指定书店扎堆购买或打印课本、教辅材料的情况,及时向教育、卫健委等部门提出诉前磋商建议,从源头上阻止了疫情向校园蔓延的风险。

在保障复工复产方面,献县检察院联合本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及企业所在乡镇、开发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复工复产企业落实防疫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有的企业对疫情反弹的隐患重视不够,存在检查登记、消毒、废弃口罩处置不规范等问题,遂向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检察建议,要求加强属地管理责任,对复工复产的企业严格按照防控指导措施规范管控,并制定紧急处置预案,监督企业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助力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双推进。肃宁县检察院积极行动,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分别向工信局、财政局等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法治保障。沧县检察院积极为国有企业排忧解难,向当地支援油田建设办公室提出检察建议,督促解决疫情防控措施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复工复产的影响。

在确保社会安全稳定方面,针对疫情防控期间个人信息保护问题,东光、肃宁、青县、献县等地检察院分别向当地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提出预防性检察建议,有效保护个人信息,提高政府公信力,促进疫情防控工作严谨有序开展。

河北法制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www.hbfzb.com copyright © 2009-2020 河北法制报社 网络信息中心
冀ICP备1101140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180003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22号

2020-03-11 1 1 河北法制报 content_4795.html 1 全力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社会稳定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