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梁燕)疫情防控关键时期,被执行人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远在山西被冻结的被执行人的账户如何及时解冻?3月9日,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智慧枢纽作用,委托山西省灵石县人民法院代为执行,2小时解冻被执行人账户,让当事人“足不出户”享受了一次“云执行”服务。
2020年初,张家口某不锈钢工程有限公司向桥东区法院申请执行山西某冰酒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立案执行后,桥东区法院执行局干警于1月8日赶赴山西省晋中市,将山西某冰酒有限公司相关银行账户予以冻结。
3月6日,执行局干警接到山西某冰酒有限公司负责人电话,表明他们已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并按协议内容履行了部分还款义务,申请解冻银行账户。为保证企业正常信贷业务和资金周转,执行干警立即与申请人取得联系,核实相关情况,得到肯定答复后决定为被执行人解冻银行账户。然而,现正值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干警赶赴当地解冻账户会增加疫情交叉感染风险,疫情过后解冻则会影响该公司正常信贷资金运转。在这种情况下,执行局认真研判分析,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智慧枢纽作用,火速连线山西省灵石县人民法院,上传相关资料委托代为执行,灵石县法院立即安排干警到银行办理解冻手续。2小时后,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便可正常使用。
此案顺利执结得益于桥东法院充分使用信息化办案平台,既有效防止了疫情扩散,又最大限度保障了企业正常运转,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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