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3月26日
第06版:立法执法

邯郸市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

严查农产品生产各环节违法行为

河北法制报讯 (赵春辉)3月19日,为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保障农村群众饮食安全,邯郸市政府食安办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

根据部署,全市将严格规范各个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在种养殖环节,以种养殖户、畜禽屠宰厂等为重点,严查添加高毒剧毒农药和国家禁止用于食用农产品的农药以及违反农药、化肥等投入品使用限量化等行为;在畜禽养殖过程中,严查在饲料中添加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等有毒有害物质;在水产养殖过程中,严查使用硝基呋喃、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在蛋鸡、蛋鸭等养殖过程中,严查使用重金属含量超标的饲料,在饲料中添加氯霉素和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原料药等药物以及超限量使用斑蝥黄等添加剂行为;在生产经营环节,监督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义务,严防各类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同时,食安办强化“双随机”抽查检查,从严查处无证照、无“三小”登记证、无备案卡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使用劣质或有毒有害原料生产加工制售食品、制售过期变质食品、“两超一非”食品、问题“辣条”等五毛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农兽药残留超标等突出违法行为。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农药、化肥等农资产品监管力度,大力整治农资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食品广告发布行为,严厉整治食品(保健食品)广告虚假、夸大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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